各业余无线电爱好者:
依据《业余无线电台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设置、使用业余无线电台拟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确定为次要业务,或者与其他无线电业务共同划分为主要业务的业余业务频率的,无线电管理机构应当根据当地无线电台(站)设置和相关无线电频率使用等情况,开展必要的频率协调”,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正在就部分业余业务频率的使用与相关单位开展协调,暂缓受理以下业余业务频率使用申请:
1.主要业务的业余业务频率
1800-2000KHz、146-148MHz
2.次要业务的业余业务频率
430-440MHz、1240-1260MHz、1260-1300MHz
2300-2450MHz、3300-3400MHz、5650-5725MHz
5725-5830MHz、5830-5850MHz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规定,遵循次要业务让主要业务的原则,申请其他次要业务的业余业务频率也需与有关单位开展频率协调,请爱好者慎重申请。以上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咨询电话021-53070953。
上海市业余无线电协会
202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