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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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51号

现公布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取消部分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设定的证明事项的决定,相关证明事项自公布之日起取消。

   

部长   苗圩

2018年12月29日
 

 

附件:1.取消的部门规章设定的证明事项目录

      2.取消的规范性文件等设定的证明事项目录.doc
   

 

1.取消的部门规章设定的证明事项目录    

(共14项)

 

 


 

2.取消的规范性文件等设定的证明事项目录

 

(共24项)
 

 

序号

证明

用途

依据

1

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限公用电信网)

申请全国性信息网络工程或者国家规定限额以上建设项目的公用电信网、专用电信网、广播电视传输网建设审核

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全国性信息网络工程或者国家规定限额以上建设项目的公用电信网、专用电信网、广播电视传输网建设审核》办事指南

2

营业执照复印件

申请第二、三类监控化学品和第四类监控化学品中含磷、硫、氟的特定有机化学品生产特别许可

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第二、三类监控化学品和第四类监控化学品中含磷、硫、氟的特定有机化学品生产特别许可》办事指南

3

预注册通知书(新建)

申请新建、扩建或者改建用于生产第二、三类监控化学品和第四类监控化学品中含磷、硫、氟的特定有机化学品的设施建设审批和竣工验收

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新建、扩建或者改建用于生产第二、三类监控化学品和第四类监控化学品中含磷、硫、氟的特定有机化学品的设施建设审批和竣工验收》办事指南

4

营业执照复印件(改建或者扩建)

5

营业执照复印件

申请第一类监控化学品及其生产技术、专用设备进出口审核以及第二、三类监控化学品及其生产技术、专用设备进出口审批

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第一类监控化学品及其生产技术、专用设备进出口审核以及第二、三类监控化学品及其生产技术、专用设备进出口审批》办事指南

6

消防验收证明

办理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许可

1.《乘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工产业201137号)

2.《商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工产业2010132号)

3.《专用汽车和挂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工产业200945号)

4.《专用校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工产业201225号)

5.《摩托车生产准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经贸委2002110号)

7

环评批复文件

8

股东出资证明或者验资报告

9

学历证书复印件

申请互联网域名根服务器设置及其运行机构和注册管理机构的设立审批

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互联网域名根服务器设置及其运行机构和注册管理机构的设立审批》办事指南

10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11

学历证书复印件

申请域名注册服务机构

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互联网域名注册服务机构的设立审批》办事指南

1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13

定制协议或者定制证明(申请定制话机进网许可)

申请电信设备进网许可(含试用)审批

《移动电话机定制管理规定》(工信部电管20104号)

14

卫星转发器出租、出售业务经营许可证明

申请境内单位租用境外卫星资源核准

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境内单位租用境外卫星资源核准》办事指南

15

无线电台执照复印件

申请无线电台识别码核发

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无线电台识别码核发》办事指南

16

质量保证体系证书复印件(仅限境内企业)

申请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

1.《生产无线电发射设备的管理规定》(国无管199712号)

2.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办事指南

17

核准测试报告

18

合法、有效的频率使用文件

申请无线电发射设备进关核准

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无线电发射设备进关核准》办事指南

19

制造业单项冠军市场占有率证明

申报制造业单项冠军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提升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业部产业2016105号)

20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申报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产业函2018145号)

22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申报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度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产业函2017186号)

23

主管部门关于企业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没有违法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调查的证明

24

武器装备有关资质复印件

遴选民参军目录项目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防科工局综合司关于推荐<民参军技术与产品推荐目录(2018年度)>信息的通知》(工信厅联军民函2018165号)

  

相关链接:《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取消部分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设定的证明事项的决定》解读